為了全面提升環境空氣質量,陜西省西安市將于近期開展擴大禁煤區域,大面積拆改燃煤鍋爐的工作。到2015年,除了集中供暖設施等穩定運行的燃煤鍋爐外,全市主城區全面實行禁煤,并在兩年內拆除598臺燃煤鍋爐。
燃煤是西安市大氣污染三大主要污染源之一。大量燃煤鍋爐的使用,使得環境空氣中PM10年均濃度持續超標,特別是采暖季,在氣象條件不利時,極易出現持續灰霾天氣。以2011年為例,全市煤炭使用量約1500萬噸,燃煤產生的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量分別達到了11.48、5.24和3.28萬噸。西安市采暖季PM10平均濃度約為非采暖季的1.57倍。燃煤污染對西安市PM2.5的貢獻率約占20%~25%。
為切實降低燃煤污染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西安市確定了詳細的燃煤鍋爐拆除時間表,主城區內,單臺20蒸噸以下(不含20蒸噸)燃煤鍋爐分批全部拆除或更換天然氣等清潔燃料:2013年拆除第一批248臺燃煤鍋爐,2014年拆除第二批350臺燃煤鍋爐。20蒸噸以上(含20蒸噸)燃煤鍋爐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無法穩定運行,污染物做不到穩定達標排放的,2015年底前也必須拆除燃煤鍋爐或更換天然氣等清潔燃料。對于允許保留或過渡使用燃煤設施的單位,必須嚴把煤炭采購關,確保使用煤炭硫分低于0.8%,灰分低于15%。
同時,西安市環保部門將嚴格限制非電燃煤設施審批,控制熱電聯產項目規模總量。采取定期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檢查燃煤煤質、除塵、脫硫設施運行情況,對煤質、煙氣排放超標的企業依法限期整改并給予上限為10萬元的處罰。對于明年年底煙塵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3毫克/立方米以下、入市政集中供熱管網或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2014年底前燃煤設施配套建設脫硝設施的企業,西安市則將給予相應資金獎勵和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