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鍋爐已經冷卻,鍋內無壓力存在的情況下,根據檢修需要,應在蒸汽、給水、疏水、排污、加藥及煙氣等各系統進行加裝堵板。并記在記錄薄內,或標在系統圖上,被關(堵)閥門上,要掛有“有人工作,不能開啟”標牌,以保證檢修人員的安全,待檢修完畢后全部拆除。
2.第一次在進入爐膛或煙道內工作之前,應先啟動引風機,通風不少于5min,并在周圍溫度達60℃以下時,方準進入工作。進入爐膛或煙道,要帶上安全帽和防風眼鏡。工作時不應少于兩人,1人進內工作,一人在外監護。
3.進入鍋筒內工作的溫度,應在45℃以下,溫度40~45℃時,在內工作不應超過20分鐘。鍋筒內工作至少應有兩人。進入鍋筒內工作時,攜帶工具必須裝在工具袋內,進出時應進行其數量的核對檢查。
4.在鍋筒內或爐膛內進行工作時,其照明設備的電壓,應為12V,照明燈具所用電線一定要有良好絕緣,中間不得有接頭,以防接頭線脫開而造成電氣事故。
5.檢修轉動機械時,檢修之前,應將電源切斷,才能開始工作。被切斷的電源,不論有無接地,均應懸掛標志牌或警告牌。
6.在高于1.5m以上的地點工作,應綁扎牢固的腳手架。架子平臺上應設欄桿互護,工作平臺架板兩端應綁牢。
7.起吊重物,對起重工具要進行仔細檢查,檢查合格,方可試吊。試吊合格,才進行正式起吊工作。吊起重物時,不得在其上進行其它的工作。
8.檢修用的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認為合格后方可使用。手提電動工具只有在外殼接觸地,戴膠皮手套,膠皮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才可進行工作。
9.在斜靠梯子上工作,只能在較短時間內和高度不高時進行,并應保證穩固,踢腳不滑。不得沿斜靠的梯子提升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