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此次整治行動中,長春市環保部門將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鍋爐污染。在采暖期結束前,對供暖鍋爐煙塵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實施高限處罰。在十月份之前,對集中供熱覆蓋區內小鍋爐采取集中供熱、拆小建大、拆爐并網等措施,確保每臺鍋爐都依法合規,達標排放,削減煤煙型污染。此外,我市還將實施“邊查邊治”。對生產鍋爐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查處、限期治理,并督促企業加強煙塵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
同時,長春市環保部門還將會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聯合執法,加強校車定期檢驗和動態監管,加大對“黃標車”、高排放車輛排氣污染動態監管力度。并開展對全市校車的摸排、抽檢工作,依法對公交“黃標車”、出租“黃標車”、重型載貨汽車等高排放車輛進行抽檢。在抽檢過程中,對排氣污染疑似超標的車輛下達《機動車排氣污染復檢通知書》,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須在15日內,到具有資質的環保檢驗機構完成車輛調修,并參加復檢,未經復檢或者復檢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駛。
據了解,近年來,長春市堅持把改善空氣質量作為建設良好人居環境的重要切入點和民生工程,加大監管和治理力度,使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始終保持優良態勢。到去年,城區空氣質量年優良天數已連續10年保持在340天以上。整體空氣環境質量一直列東北省會城市首位。
